活動主要辦理人蔡毅龍為遵守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規定,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活動前,依法告知下列事項:
一、蒐集單位
本活動由活動主要辦理人蔡毅龍蒐集您的個人資料。
二、蒐集之目的
為辦理本活動報名、聯絡、統計分析與後續相關作業之管理及通知用途。
三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
本單位所蒐集之個資當事人個人資料,包含但不限於以下之類別:
C001 辨識個人者、C011 個人描述等與活動所需之必要資料。
四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(一)期間:除法令另行規定有關作業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外,以本活動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限。
(二)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
(三)對象:活動主要辦理人蔡毅龍。
(四)方式:以紙本、電子文件、電話或其他合法方式進行蒐集、處理、利用。
五、當事人權利
您可依個資法第三條行使以下權利:
(一)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。
(二)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(三)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(四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(五)請求刪除。
六、不提供個資之影響
若您未提供完整且正確之個人資料,本活動將無法完成報名。
七、聯絡窗口
如有疑問或欲行使上述權利,請與活動主要辦理人蔡毅龍聯絡。
電話:0935818234
電子信箱:martin321154@gmail.com